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内容是什么?受贿罪构成要件是什么?

时间:2023-05-31 08:51:27 来源:法律解答网
受贿罪的成立要件如下:

1、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。

2、主观方面为故意。

3、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。

4、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,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。

《刑法》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,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的,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的,是受贿罪。

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,违反国家规定,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、手续费,归个人所有的,以受贿论处。

法律依据

《刑法》 第三百八十五条

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的,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的,是受贿罪。

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,违反国家规定,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、手续费,归个人所有的,以受贿论处。

标签: 受贿罪概念 构成要件 表现形式 索取财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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